由於電力是電子的流動,因此無法知道特定電子來自於何處,例如源自於哪座太陽能或天然氣發電廠。再生能源憑證藉由給定再生能源電力所有權並建構再生能源產生與使用追蹤系統。再生能源憑證代表再生能源發電對有利於環境屬性的產權,係電力消費者具體化再生電力使用宣告的必要工具。我國自願性再生能源憑證制度自2016年開始規劃發展至今,國內接續完成第一波與第二波再生能源轉供交易,共有50家企業以上參與再生能源憑證市場,預計年交易量高達8億度以上。本文將介紹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制度發展及相關法規、再生能源憑證移轉模式介紹、再生能源憑證交易與市場概況、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創新讓與模式及台灣再生能源自由市場憑證供需預測,供規劃進入國內再生能源憑證市場參與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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