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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February 23, 2023

建立支持24/7全時綠電與符合誠信原則的再生能源電能市場

隨著淨零轉型成為全球共識,國際上許多企業正在增加對實現淨零排放的承諾,作為企業面對氣候保護及資源使用方面責任的新社會契約。聯合國高階專家群組於第27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期間發布「企業、金融機構、城市與區域淨零承諾誠信原則」提出(1)在達成淨零規劃中設定短期與中期減量目標;(2)以與承諾具一致性的行為與投資展現誠信;(3)分享規劃與進程相關、非競爭性、具可比較性資料保持高度透明;(4)藉由基於科學與第三方問責制度規劃建立公信力;(5)在所有行動中展現公平與正義的承諾等五項正直誠信準則,為漂綠畫出紅線,強調企業等非國家行為者正直誠信、透明公開、言行一致的行為,為淨零轉型創造公平競爭環境。該報告也鼓勵企業等非國家行為者應該要將採購再生能源目標納入淨零轉型規劃,開始追蹤整體供應鏈碳排放,並採取行動減少實際排放。

為防止氣候變遷衝擊,須加速能源系統去碳化。電力是全球碳排放的重要來源,是建築、交通和工業等部門達成淨零轉型的關鍵。負擔得起的清潔電力對於經濟增長、優質醫療保健和教育,以及許多其他永續發展目標至關重要。聯合國能源組織(UN-Energy)協調機構,匯集超過25個聯合國系統與致力於永續能源相關構面的國際組織,支持所有利害關係者以「能源契約」的形式發展和落實承諾。 美國拜登總統第14057號行政命令旨描繪聯邦設施2030年一半以上時間每週7天、每天24小時(24/7)使用100% 無碳電力願景。Google設定具挑戰性永續發展目標:到2030 年前,全球數據中心和辦公室全時完全使用無碳能源運營。這表示其每小時的用電量將與運營設施所在電網上的無碳電源相匹配。全時無碳能源合約(24/7 Carbon-free Energy Compact)響應驅動全球經濟快速去碳化迫切需要,由能源採購者、能源供應商、政府、系統運營商、解決方案提供商、投資者和其他組織聯合組成,藉由推進全時無碳能源(24/7CFE),加速電網去碳化。全時無碳能源代表每1,000度的電力消耗都可以無碳電力來源達成。全時無碳能源合約倡議的主要原則包含(1)發用電時序匹配;(2)發用電地域一致;(3)廣納無碳電力來源;(4)納入新型態無碳電力;(5)促進電力系統去碳。

加入全時無碳能源倡議組織單位支援採取以下準則與行動:(1)採購:能源採購者承諾超越百分之百再生能源年度匹配目標,逐漸採取24/7全時匹配方式取得無碳電力,進而引導產生更多可以匹配當地/區域電網每小時電力需求的新清潔發電,以符合 24/7全時無碳電力原則。(2)市場機制:供應商和解決方案提供商承諾提供可以達成24/7全時無碳電力的解決方案,包括透過發展能夠提供全時清潔電力的合約協議、市場產品或其他創新。(3)政策:承諾公開倡導和支持加速電網去碳的能源政策,包括幫助開發、商業化和布局無碳電力供需最適化技術政策;擴大和互連電網以整合無碳電力的政策;擴大和加強電力市場的政策;以及提供直接採購無碳電力的政策等。(4)技術:承諾支持無碳電力技術進步,以實現電網去碳,包括透過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行動,包括實現商業化無碳電力發電和需求最適化技術布局及技術商業化、開發或支持整合無碳能源的電網基礎設施或技術、開發或採用促進電力部門去碳軟體解決方案。(5)數據和透明度:承諾倡導和支持取得所需能源數據,使消費者能設定和衡量24/7全時無碳電力目標,支持最適化無碳電力技術以滿足需求,並盡可能的促進消費者行動對於去碳影響。

國內再生能源自由市場已有初期規模,隨企業規劃使用再生能源需求與競價離岸風場規模增加,預期未來市場規模將穩定快速成長。然而若再生能源使用者規劃使用再生能源時,不考慮不同時序發用電間平衡關係,如此將無法引導不同發電特性的再生能源進入市場,電力系統運營商需投資大量不同時序所需資源維持系統供需平衡,不僅影響整體電力系統效能,也無益於多元再生能源發展。依據我國2050淨零排放路徑規劃,長期而言當再生能源自由市場占整體市場超過一定比例(約60~70%),屆時再生能源自由市場需自我平衡,才能確保電力系統可穩定運作。如何讓再生能源自由市場盡可能平衡其市場發用電,或分攤因再生能源市場發用電不平衡所導致的額外資源投入費用,是未來再生能源市場持續發展,推進電網去碳與維持電力系統穩定運作的重要課題。

目前台灣再生能源憑證交易主要由雙邊購售電合約所構成綠電容量市場所構成。再生能源電能轉供與憑證核發,以智慧電表記錄每15分鐘及相同時間電價時段發電與用電量,依據時間匹配的發用電量計算轉供電量,核發移轉再生能源憑證數量。因此台灣再生能源憑證是代表一定程度已完成發用電時間匹配的再生能源電量。若可進一步建立再生能源電能市場,將電能交易結果納入電能轉供與憑證核發程序,如此不但可大幅減少現行轉供餘電,支援企業達成全時24/7使用再生能源,也可以再生能源時間價值,鼓勵不同類型再生能源開發,引導儲能系統或綠氫進入再生能源市場,發展成為再生能源市場自我供需平衡架構。

歐洲輸電系統運營商聯盟(ENTSO-E)呼籲所有歐洲輸電系統運營商支持24/7全時綠色電力市場,透過將綠色電力生產及使用的時間區間從年間調整為以每小時或以15分鐘為單位,實現24/7全時匹配,進而在每個時刻動態地反映綠色電力生產和消費的真正價值。世界資源研究所(WRI)2022年發起24/7無碳電力計畫,參與用戶承諾有意願達成全時使用無碳電力,WRI則透過調整用電曲線、制定能源採購策略、建立追蹤系統等方式,協助用戶達成24/7全時使用無碳電力。

相對於歐盟電源證明電證分離運作模式產生企業採購價格相對低廉水力發電來源證明,所產生使用再生能源的誠信課題,台灣再生能源憑證電證合一、讓與一次原則等運作方式,可讓企業採購再生能源所投入資源實質貢獻於再生能源開發,產生立即減碳效果。若可以現有良好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制度為基礎,建立包含容量與電能的再生能源電力全市場,台灣將有機會向全世界展示全球第一個支援企業追求24/7全時綠色電力與符合淨零承諾誠信原則的再生能源市場。

Sunday, August 14, 2022

企業再生能源購售電實務

由於再生能源等潔淨能源科技已經可為企業帶來環境效益、價格穩定等利益,國內外許多企業已經開始宣示、承諾使用再生能源。企業採購再生能源主要可採購售電合約、再生能源費率方案或直接採購再生能源憑證等方式達成。根據RE100對參與會員的統計資料顯示,透過購售電合約所採購的再生能源電力占比持續成長,從2015年的3%,成長到2018年的19%,為企業採購再生能源成長最快的方式。

近年來我國完成《電業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及建立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制度,企業可透過向再生能源發電業或售電業簽署實體購售電合約或向自用再生能源設備採購取得再生能源憑證,宣告使用再生能源。本文介紹我國再生能源自由市場、企業規劃採購再生能源方式、再生能源交易實務及購售電風險,提供有意進入再生能源市場企業參考。 。



Saturday, March 27, 2021

以儲冰空調為例 分析電網最適化建築之研究

本文主要以案例分析比較相同條件下鋰電池與儲冰空調之儲能效益。由於分散式能源的發展,電力系統因風力、太陽能發電及季節變化,使得電力系統淨負載曲線有更多的變化,採用儲能系統可協助應付淨負載曲線多樣化。本研究首先說明目前用電負載曲線隨再生能源的增加之淨負載曲線的變化,而後以儲冰空調作為儲熱電池(Thermal Battery)之基礎,構建電網最適化建築(Grid Optimal Building)的構想,透過建築空調用電系統搭配儲能與能源管理,整合用戶用電與電力系統運作相互匹配,提高再生能源占比之系統運作效率及成本有效性,最終達到移轉建築尖峰用電的效益,並對應不同淨負載曲線模式。案例分析部份,主要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之相同儲能條件,比較鋰電池與儲冰空調之儲能效益。由分析結果顯示,採用儲冰系統可減少147.6萬元電費支出,回收年限10~12年。故建議應將儲冰結合分散式能源作為未來能源發展的其中一個選項。

Saturday, March 13, 2021

再生能源憑證協助達成碳中和機制構想介紹

隨著再生能源的推廣、被採用及技術精進,再生能源在特定區域,已是最便宜的能源來源。承諾百分之百使用再生能源的理念,近年來也得到更多企業認同。自設再生能源發電自用的生產型消費者模式,則為企業經營帶來新的思維與機會。目前在台灣的企業可透過自設再生能源設備、或外購再生能源及憑證,以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宣告使用再生能源。國際上許多國家或城市,都宣布氣候變遷升級為氣候緊急狀態,歐美、日韓等國家的綠色新政,則積極回應對抗氣候變化的責任,選擇以保護氣候為核心,以極大化再生能源作為達成碳中和的重要手段。本文將介紹如何以再生能源憑證協助達成碳中和,構建再生能源綠色新世界構想。

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市場調查介紹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2017年建立台灣再生能源憑證(T-REC)制度,台經院團隊自2019年開始便接受標準檢驗局委託,每年以問卷及深度訪談形式針對市場供需雙方進行市場調查。 此份調查報告分為四個部分呈現。第一,受訪單位基本資料分析;第二,當前再生能源自由市場概況描述;第三,分析未來再生能源自由市場形成因素之供需意向;最後呈現供需雙方面臨的市場障礙及關注議題。

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市場與發展趨勢介紹

由於電力是電子的流動,因此無法知道特定電子來自於何處,例如源自於哪座太陽能或天然氣發電廠。再生能源憑證藉由給定再生能源電力所有權並建構再生能源產生與使用追蹤系統。再生能源憑證代表再生能源發電對有利於環境屬性的產權,係電力消費者具體化再生電力使用宣告的必要工具。我國自願性再生能源憑證制度自2016年開始規劃發展至今,國內接續完成第一波與第二波再生能源轉供交易,共有50家企業以上參與再生能源憑證市場,預計年交易量高達8億度以上。本文將介紹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制度發展及相關法規、再生能源憑證移轉模式介紹、再生能源憑證交易與市場概況、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創新讓與模式及台灣再生能源自由市場憑證供需預測,供規劃進入國內再生能源憑證市場參與者參考。

Sunday, January 10, 2021

再生能源生態標籤與相關驗證機制介紹

生態標籤可用於在同類產品中,標示出對環境產生較少傷害的特定產品,再生能源生態標籤即為識別出在發電過程中對環境較低衝擊的再生能源。「使用環境友善再生能源驗證機制」是由再生能源生態標籤附加於再生能源憑證所構成的鑑別機制,其目的為鼓勵能源用戶選擇使用環境友善的再生能源作為其能源來源,藉此擴大低環境衝擊再生能源的發展,並促進能源轉型。藉由「使用環境友善再生能源驗證機制」,特定族群或有影響力組織(例如環保團體、綠建築及綠色商品協會),便有機會鼓勵能源消費者按其偏好或需求,選擇使用環境友善或對環境影響較少的再生能源來源。

再生能源憑證是代表特定再生能源的能源屬性之工具,可視為再生能源的身分證。再生能源憑證機制包含憑證資訊登載、核發、讓與、宣告規則等,需由具有公信力單位負責制度管理與憑證核發,並輔以憑證追蹤系統構成憑證的可追蹤性與資料可信賴性。另外再生能源憑證媒合平台或是零售商的存在可確保再生能源憑證的流通性與價值性,確保再生能源憑證的市場性,使電力使用者可用合理的價格取得再生能源。再生能源憑證最大特色在於詳實登載所代表再生能源的能源屬性,憑證所有權人可利用憑證作為佐證資料呈現專屬宣告。目前國際間憑證制度包含有:歐盟的電源證明(Guarantees of Origin, GO)、美國及澳洲憑證(REC)、日本綠色證書及非化石能源證書、台灣再生能源憑證(T-REC),或其他民間組織憑證(如I-REC)。

不同再生能源生態標籤都有其特定訴求,例如對應再生能源案場的環境友善性、外加性(Additionality)、在地性等。生態標籤可用於在特定的產品或服務類型中,以證明為對於整體環境有益的產品或服務,例如Grüner Strom Label、EKOenergy或Green-e。「環境影響評估工具」搭配「生態標籤標記」是世界普遍自願性環境友善表現驗證和標記的方式。過去在能源使用方面,多是以能源使用效率作為環境友善表現衡量基準。隨著再生能源憑證制度發展,越來越多的「環境影響評估工具」也將使用再生能源納入環境友善表現的衡量基準中,甚至針對使用特定再生能源,依照不同的偏好條件給予不同評價,例如美國綠建築協會(U.S. Green Building Council, USGBC)的能源與環境設計領導驗證(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 LEED)、美國電子產品環境影響評估工具(Electronic Product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Tool, EPEAT)等。後續將就前述所提「生態標籤」與「環境影響評估工具」進行介紹。

再生能源生態標籤與相關驗證機制介紹

Saturday, December 19, 2020

企業、綠電、新選擇

局長、副院長、理事長、還有各位的在坐的企業朋友大家好,今天是亞洲永續供應循環經濟會展 - 永續能源論壇。談到永續能源,很多人很快就會聯想到取之不完、用之不盡的再生能源。相較於一般(石油、燃煤等)傳統化石能源,風力、太陽能、地熱、水力和生質能等再生能源,可以在氣候、健康與經濟等方面為人們提供各式各樣的好處。這也是為什麼越來越多企業,選擇以增加再生能源使用,作為面對氣候保護及資源使用方面責任的新社會契約。今天讓我們以企業、綠電、新選擇為題,一起迎向台灣再生能源的新時代。

今年中南部因雨水不足,部分縣市面臨缺水的壓力,前幾天宜蘭卻突然連日暴雨。這種氣候變遷所帶來的旱澇不均在台灣逐漸成為常態!。這樣的現象已經在全球很多角落也複製同樣的場景。國際上很多國家或城市,近期都宣布氣候變遷升級為氣候緊急狀態(Climate Emergency)。這意味著未來,每一個人或是單位在面對氣候變遷時,扮演更積極關鍵的角色。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國家例如美國、歐盟、日本、韓國、新加玻都不約而同開始承諾追求達成碳中和或是氣候中和,在面對武漢肺炎所造成的經濟衝擊時,選擇以保護氣候為核心,推出新的綠色新政,刺激經濟產業。

以美國為例,美國總統當選人拜登(Joe Biden)選舉時提出「綠色新政」,承諾在2035年讓美國用風力或太陽能取代煤發電廠,達成無碳發電,並在2050年禁止化石燃料使用,讓美國成為100%採用再生能源的經濟體。推動再生能源最積極的歐洲,去年底也成承諾2050年實現氣候中和,並將這此目標納入歐洲氣候法,期望讓歐洲成為溫室氣體排放量為零的經濟體。歐洲的綠色新政(EU Green Deal),大幅提高離岸風力發電的設置目標,從2020的12GW,到2050達成300GW,提高25倍之多。日本首相菅義偉承諾日本2050年達到「碳中和」,並將發展綠能,帶動工業結構及經濟社會轉型,促進經濟成長。

目前全球2/3溫室氣體排放主要源自於能源生產與使用。我們看到美國、歐盟、日本的綠色新政都積極回應對抗氣候變的責任,選擇提高再生能源設置量、甚至百分之百使用再生能源,作為達成碳中和,保護氣候、追求國家永續發展的手段。再生能源是來自大自然的能源,例如太陽能、風力、潮汐能、地熱能、水力、生質能。相較於燃煤、燃氣發電,再生能源溫室氣體排放極低,每度電排放低於10克。這也是為什麼 多使用再生能源促進再生能源投資,可以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對抗氣候變遷。

過去再生能源發電成本比傳統能源高,然而隨著各國推動再生能源,再生能源逐漸大量被採用,且技術不斷精進,再生能源在特定區域已經是最便宜的能源來源。再生能源除了前述提到環境、成本上的優勢外,再生能源的發展也改變了過去傳統能源一對多的單向能源系統運作商業模式。然而隨著再生能源發電成本的降低,用戶自己發電自用的意願也逐漸增加。如此將有更多生產型消費者參與電力市場,改變傳統「一對多」的能源商業模式,成為使用者和生產者間交換所謂「多對多」的新經濟模式。這種新經濟模式,對於需要比較多能源驅動經濟活動的企業,無疑也為企業經營帶來新的思維與機會。

從再生能源的發展趨勢可以理解到,使用再生能源在氣候、健康與經濟等方面可為人們提供的好處。實務上企業使用再生能源的可以幫助企業達到溫室氣體減量目標,降低電力費用隨燃料價格波動的風險,或是溫室氣體管理的風險。而在使用再生能源的同時,也可以爭取更多人,企業經營價值觀理念的認同。也因此越來越多的企業承諾100% 使用綠能 。

RE100是承諾百分之百使用再生能源的國際環境倡議。承諾百分之百使用再生能源的理念,近年來也得到越來越多企業的認同。包含台灣的大江生醫、科毅研發、歐萊德、葡萄王 、台積電等。參加RE100企業的產品都在我們的生活的四周,當選擇這些企業的產品或是服務時,消費者也可感受到企業對於環境的關懷。Google經營雲端服務事業為例,外購電力是所造成溫室氣體排放的主因。而這外購電力的支出也是雲端服務事業很重要的營運成本。在2017年台灣完成修正電業法後,Google在台灣進行在亞洲第一次再生能源採購。如此企業可免除未來經營風險,也可以更環境友善的方式讓進入數位時代。蘋果公司在今年宣布2030年該公司業務、製造供應鏈和產品生命週期實現碳中和。資訊產品所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主要來自於各種不同零部件生產時的能源消耗。因此國際綠色商品的標準,也將製造者或其供應鏈使用再生能源列為選擇性加分項目,鼓勵企業在生產過程使用再生能源。我們國家最重要的半導體企業,台積公司呼應這樣的理念。參加百分之百使用再生能的倡議,承諾追求100%使用再生能源,以實際行動支持再生能源在台灣的發展。

從前面的國內外案例,我們可以了解企業在追求永續發展的過程:首先會了解他的產品或服務實際上造成溫室氣體排放的原因及狀況,選擇合適的關鍵指標及作法,逐步落實,改善企業經營對環境的影響。目前企業可以透過自己設置再生能源設備、或外購再生能源及憑證,來宣告使用再生能源。參考國際企業作法,實際操作上,首先需設定目標,在組織內成立再生能源的專案組織,評估採取各種再生能源取得方式對企業的影響,選擇可行、有利的方式取得再生能源。

配合未來廢核減煤的發展趨勢,政府2025 再生能源推動目標,鼓勵各種再生能源的設置。為了讓企業可以採購或使用再生能源,我們國家調整電業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也公布「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讓企業可以在遠端設置再生能源設備發電轉供自用,或自由向再生能源發電業及售電業採購再生能源。目前國內已經有多家再生能源售電公司成立,積極參與再生能源市場。再生能源的自由交易,也達到8億度的規模。另外也完成全世界最具規模的企業再生能源採購合約(CPPA, corporate PPA)。可預期綠電及再生能源將成為半導體外的台灣經濟新支柱。

這是喜願供合國的施先生,多年前,就已經在麵包工廠屋頂鋪設的太陽能來烤吐司。施先生自設發電設備自用,不但可以節約電費,也可進一步實現施先生已以在地資源(例如小麥、能源)、達成自給自足的理想。在我手中的就是台灣本土小麥及能源所製作的再生能源吐司,味道相當不錯。

隨著再生能源的逐漸擴散,未來在我們的世界未來將會有更多的再生能源商業大樓、再生能源資訊產品、再生能源運輸或雲端服務、再生能源電動車、綠氫等等可供選擇,讓企業或個人可以感受再生能源在氣候、健康與經濟等方面為我們帶來多樣經濟環境或生活。最後,希望在坐得台灣企業或這是個人,讓我們一起進入台灣再生能源的新時代,讓台灣有機會逐步邁向100%使用再生能源,讓我們的環境更好。T-REC是經濟部編準檢驗局核發的再生能源憑證,是確保使用再生能源的依據。希望大家一起以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創意每個選擇,邁向永續台灣。

《自由廣場》企業·綠電·新選擇

Sunday, November 01, 2020

分散式綠色區域電網發展趨勢

在國際間積極推廣再生能源減碳,隨著再生能源發電成本下降與規模擴大,屆時再生能源電力將占整體發電量的86%。然而,隨著再生能源的比例增加,電力事業將面對再生能源與傳統電力整合、系統運作靈活性、系統穩定性、能源事業效率及市場架構等方面的新課題。智慧電網是架構智慧能源及商業模式整合平台的骨幹。未來能源系統可分成電力、天然氣、液態燃料、冷熱與能源載體共五大系統,這些能源將直接轉換為電力,透過智慧能源與商業模式整合平台,送達用戶端。當電力系統走向環保與智慧化之途,數位化的量測控制機制將被建立,盤根錯節的能源系統調適至最佳化應用,已運作百年的傳統能源系統,與新系統進行價值鏈整合後,將可創造出更多元的應用。(1:58:30)



Saturday, July 11, 2020

再生能源憑證與自由市場交易運作介紹

隨著再生能源的發電成本逐漸下降,許多國家再生能源已經成為主要的能源供應來源之一。2017年以來,因應國家能源轉型擴大再生能源設置,及企業對於增加使用再生能源承諾採購再生能源的需求,台灣進行電業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並建立台灣再生能源憑證(T-REC)制度,開放再生能源直供、轉供及再生能源售電業自由買賣,具體化使用再生能源環境效益及企業使用再生能源義務。

國際上企業採購再生能源主要採取(1)再生能源購售電契約附加憑證;(2)直接採購再生能源憑證,以達成企業使用再生能源的承諾。我國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已開放再生能源憑證競標交易功能,配合未來企業取得在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需求,目前正在進行相關交易機制設計。隨著國內自願性與義務性使用再生能源需求增加,取得再生能源機制與商品多元化,如何媒合國內再生能源需求者與供應者,並提供市場運作所需資訊,使再生能源自由市場更有效率運作,成為未來國內再生能源自由市場持續發展的重要課題。本文將介紹國際間再生能源憑證核發與交易模式、再生能源交易平台設計,並以德國為例介紹各種再生能源交易運作方式,最後研析台灣再生能源交易平台可能運作方式供各界參考。

Thursday, July 09, 2020

再生能源購售模式與憑證應用介紹

企業採購再生能源主要可採購售電合約(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PPAs)、再生能源費率方案(Green Tariffs)或直接採購再生能源憑證(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s, RECs)等方式達成,其中購售電合約又可分為實體(Physical)及財務購售電合約(Finical PPA)兩種模式。根據RE100對參與會員統計資料顯示,透過購售電合約所採購再生能源電力占比持續成長,從2015年的3%,成長到2018年的19%,為企業採購再生能源成長最快的方式。本文介紹實體及財務購售電合約、再生能源費率方案或直接採購再生能源憑證的運作方式與優點,並分析在我國現行電力事業管制架構下,利用再生能源憑證進行轉供供需平衡結清概念及推動再生能源財務購售電合約作法。

Wednesday, June 17, 2020

再生能源與智慧儲能整合應用

根據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研究報告指出,2050年時,電力占整體能源消費比例將從現今的20%提高到49%,屆時電力將取代煤油、天然氣,成為人類最主要使用的能源型態。同時,隨著發電成本不斷下降,再生能源電力將占整體發電量的86%。除了再生能源佔比逐漸升高,電力系統數位化也是能源產業的一大趨勢。陳彥豪也以著名的鴨子曲線(Duck curve)說明,風力、太陽能發電均屬於間歇性能源,時間與季節變化都將影響發電表現,導致尖峰負載與再生能源發電量之間存有落差。落差愈大的電力系統,就愈需要儲能系統協助進行電力調度。台灣經濟研究院副所長陳彥豪認為,台灣的能源系統趨勢扣合國際轉型脈動,逐步走向綠電當道。除了「用電大戶條款」係針對用戶端的法規,《電業法》亦有所要求:電力系統業者除了依據用戶實際需求供電外,也須預先準備額外供電容量(備用供電容量,Capacity)。無論從用戶面或系統面來看,智慧儲能在台灣的發展擁有可期成長力。展望智慧儲能產業未來,陳彥豪認為,未來能源系統可分成電力、天然氣、液態燃料、冷熱與能源載體共五大系統,這些能源將直接轉換為電力,透過智慧能源整合平台與商業模式整合平台,送達用戶端。當電力系統走向環保與智慧化之途,數位化的量測控制機制將被建立,盤根錯節的能源系統調適至最佳化應用,已運作百年的傳統能源系統,與新系統進行價值鏈整合後,將可創造出更多元的應用。



協助企業綠能轉型 台灣智慧儲能勢在必行



Thursday, April 30, 2020

美國清潔能源創新發展機制介紹

成功的創業家通常需要大學和實驗室的研發支援,在孵化器、加速器的協助下,吸引各種公共與私人基金和企業夥伴獲的支持而發展。在美國存在各種不同的組織組成清潔能源生態系,提供新創事業關鍵支援服務,引領創新者在複雜多變的技術、財務、組織和商業環境中,協助將想法轉換成實際應用環境的創新,邁向成功。清潔能源孵化器通常扮演強化區域創新生態系樞紐,涵蓋各種角色與參與者。清潔能源創新路徑因個案而異,然而潔淨能源創業家在邁向成功的過程通常需要較長的時間,並且備受挑戰。本文將以美國能源部所出版邁向成功之路:清潔能源創新生態系一文為主,介紹美國清潔能源創新發展機制及重要之清潔能源生態系內組織供各界參考。



Monday, April 06, 2020

Thursday, July 04, 2019

智慧低碳城市之推動策略與實踐

建構智慧低碳城市可促進電力供給多元化、在地化、潔淨化,擴大都會區綠能使用、提高電力使用效能與節電意願、降低缺電風險。本文以台北市為例,介紹智慧低碳城市相關計畫內容與成果、用戶側參與電力服務流程價值鏈創新應用構想,以及以用戶側電力資源參與電力事業加值服務之實證計畫,期與市民共同實踐能源潔淨化並穩定都會區電力供應,引領台灣朝向綠能、節能及永續發展。

Thursday, February 14, 2019

台灣再生能源憑證追蹤系統與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連結作法介紹

台灣目前依循國際溫室氣體管理準則,建立完善的溫室氣體盤查及再生能源憑證制度基礎。此外,透過前述制度之相輔相成,不但可提升產業使用再生能源的意願,也可促進再生能源發展。透過再生能源憑證追蹤系統和溫室氣體盤查平台連結,可以完整地追蹤、紀錄企業取得再生能源憑證到宣告再生能源憑證使用於溫室氣體盤查的歷程,滿足溫室氣體盤查管理所需的資訊相關性及完整性要求。隨著未來自願性再生能源市場發展,為滿足不同類型、規模企業使用再生能源的需求,須持續多元化企業取得及使用再生能源方式,可預期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制度將持續精進。建議在未來制度發展過程中,需隨時審視台灣再生能源憑證與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範疇二指引所設定之範籌二品質準則的一致性,確保整體制度之相關性、完整性、一致性、透明度及準確性。

Tuesday, September 04, 2018

自願性再生能源市場發展趨勢與機會

由於再生能源等潔淨能源科技對於企業已經可提供例如環境效益、價格穩定等各式各樣的利益,在新市場中對於購買再生能源的興趣正在興起。許多於不同國家擁有設施及供應鏈的大型企業對於透過既有電網採購再生能源感到興趣,國際上許多企業也正在增加對獲取再生能源的承諾。企業使用再生能源可幫助企業達到溫室氣體減量目標、降低傳統電力燃料價格波動風險,而且再生能源電力依靠在地自然資源,可有效提升能源自給比例,保障能源供應安全。企業買家具有引導新設再生能源實際發展或協助推進新興或成熟的再生能源市場潛力,具有規模的採購與投資對於再生能源市場已經產生影響。各國政府可促進企業投資進而建立健全再生能源自由交易市場,做為進一步推升再生能源發展機制及動能。

《電業法》修正條文已於2017年1月26日總統府公布實施,於電業劃分中新增再生能源發電業及綠能售電業,開放綠電直供及轉供,以及再生能源售電業自由買賣。在國內開放再生能源自由交易後,國內綠電市場導向「躉購制度」與「自由交易」並行的雙軌制。由於不同再生能源發電特性不同,用戶的用電模式也各有特色,可預期未來台灣再生能源自由交易還有會更多不同創新商業模式產生,因此如何以自身的用電特性,擬定購電合約採購再生能源,在保障買買雙方權益前提下謀求最大利益,尚需歷經一定的學習過程。本文分析國際再生能源市場發展趨勢、自願性使用再生能源與溫室氣體管理制度鏈結、企業自願性採購再生能源發展及台灣自願性再生能源市場發展機會,供國內有興趣參與自願性再生能源市場企業參考。



中華民國環境工程協會電子報,2018年8月

Tuesday, March 06, 2018

再生能源憑證制度與市場介紹

綠色電力係指使用再生能源如風能、太陽能、地熱、生質能等所轉換產生的電力,在生產過程中為環境帶來的衝擊相對較小,具有環境外部效益。一般而言,由於物理電流不具方向性,故當綠電併入電網後使用者無法區分電力來源與計算綠電實際使用比例,因而不易評估用戶使用綠電所產生的效益與影響。因此,較為實務的作法係藉由再生能源憑證制度將再生能源電能所代表的環境效益具體呈現,使得環境效益無須經過綠電物理鏈結即可實現交易與效益轉移。目前國際多利用再生能源憑證的推動以滿足自願性綠色生產或為滿足各國政府自願性再生能源目標之業者或一般用戶的需求,並透過此制度增加再生能源發電業者及自用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擁有者之收入,分攤再生能源建設的高成本支出,鼓勵民間資金投入再生能源發展促進自發性使用再生能源市場形成。

我國設定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為2005年排放量50%,推動2025年非核家園,提升綠能發電比例至20%等政策目標。電業法修正條文已於2017年1月26日總統府公布實施,開放綠電直供及轉供,以及開放再生能源售電業自由買賣。此外,許多大型國際企業承諾使用100%再生能源,並鼓勵供應商逐步提高再生能源之使用,以期帶動國際綠色供應鏈形成,國內企業因此對再生能源憑證需求日益漸增。鑒於國際主要國家已建立相關再生能源憑證制度與管理機制,提供企業作為使用再生能源之證明,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於2016年8月決議推動建構再生能源憑證機制,發展臺灣自願性再生能源市場。本文介紹國際間主要國家之再生能源憑證制度、運作方式與管理機制,並介紹我國再生能源憑證制度、市場供需情境及架構、推動示範計畫、國際接軌推動策略等,提供各界參考。

Thursday, February 01, 2018

儲能系統價格趨勢對微電網市場發展之影響

近期由於微電網技術發展已逐漸成熟,且使用再生能源設備供電成本在特定條件下已有市場競爭力,現階段儲能系統價格是否能夠持續下降及其設備使用保固年限是否可延長,為影響用戶導入微電網系統意願的主要因素。本研究蒐集國內外微電網系統的市場與太陽能模組、風力發電機、儲能電池、逆變器等微電網網組成關鍵設備價格現況及趨勢資料,分析微電網系統內設備價格趨勢對於微電網系統供電成本的影響,同時探討微電網系統供電成本變化對於微電網市場發展影響,據此提出我國微電網系統產業發展策略建議。

以地方政府作為用戶群代表擴大都會區可抑低需量作法

都會區用電集中,主要為服務業及住宅用電,而由地方政府負責管理的所屬行政機關建築、公共住宅、公有市場、區民活動中心、健康服務中心、汙水處理廠、停車場、公園、交通設施等,用電量約占地方整體用電的5~10%。受限於現行制度及技術門檻,多數都會區需量資源尚未能開發。隨著工業用戶尖峰負載抑低容量趨近飽和及智慧電表佈建,都會區微小需量參與需量反應可擴大需量來源及穩定都會區電力供應。本研究提出以地方政府建構專屬能源管理系統作為用戶群代表,逐步促進都會區微小需量參與需量反應,擴大都會區可抑低需量來源的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