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再生能源的推廣、被採用及技術精進,再生能源在特定區域,已是最便宜的能源來源。承諾百分之百使用再生能源的理念,近年來也得到更多企業認同。自設再生能源發電自用的生產型消費者模式,則為企業經營帶來新的思維與機會。目前在台灣的企業可透過自設再生能源設備、或外購再生能源及憑證,以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宣告使用再生能源。國際上許多國家或城市,都宣布氣候變遷升級為氣候緊急狀態,歐美、日韓等國家的綠色新政,則積極回應對抗氣候變化的責任,選擇以保護氣候為核心,以極大化再生能源作為達成碳中和的重要手段。本文將介紹如何以再生能源憑證協助達成碳中和,構建再生能源綠色新世界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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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March 13, 2021
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市場調查介紹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2017年建立台灣再生能源憑證(T-REC)制度,台經院團隊自2019年開始便接受標準檢驗局委託,每年以問卷及深度訪談形式針對市場供需雙方進行市場調查。
此份調查報告分為四個部分呈現。第一,受訪單位基本資料分析;第二,當前再生能源自由市場概況描述;第三,分析未來再生能源自由市場形成因素之供需意向;最後呈現供需雙方面臨的市場障礙及關注議題。
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市場與發展趨勢介紹
由於電力是電子的流動,因此無法知道特定電子來自於何處,例如源自於哪座太陽能或天然氣發電廠。再生能源憑證藉由給定再生能源電力所有權並建構再生能源產生與使用追蹤系統。再生能源憑證代表再生能源發電對有利於環境屬性的產權,係電力消費者具體化再生電力使用宣告的必要工具。我國自願性再生能源憑證制度自2016年開始規劃發展至今,國內接續完成第一波與第二波再生能源轉供交易,共有50家企業以上參與再生能源憑證市場,預計年交易量高達8億度以上。本文將介紹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制度發展及相關法規、再生能源憑證移轉模式介紹、再生能源憑證交易與市場概況、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創新讓與模式及台灣再生能源自由市場憑證供需預測,供規劃進入國內再生能源憑證市場參與者參考。
Tuesday, September 04, 2018
自願性再生能源市場發展趨勢與機會
由於再生能源等潔淨能源科技對於企業已經可提供例如環境效益、價格穩定等各式各樣的利益,在新市場中對於購買再生能源的興趣正在興起。許多於不同國家擁有設施及供應鏈的大型企業對於透過既有電網採購再生能源感到興趣,國際上許多企業也正在增加對獲取再生能源的承諾。企業使用再生能源可幫助企業達到溫室氣體減量目標、降低傳統電力燃料價格波動風險,而且再生能源電力依靠在地自然資源,可有效提升能源自給比例,保障能源供應安全。企業買家具有引導新設再生能源實際發展或協助推進新興或成熟的再生能源市場潛力,具有規模的採購與投資對於再生能源市場已經產生影響。各國政府可促進企業投資進而建立健全再生能源自由交易市場,做為進一步推升再生能源發展機制及動能。
《電業法》修正條文已於2017年1月26日總統府公布實施,於電業劃分中新增再生能源發電業及綠能售電業,開放綠電直供及轉供,以及再生能源售電業自由買賣。在國內開放再生能源自由交易後,國內綠電市場導向「躉購制度」與「自由交易」並行的雙軌制。由於不同再生能源發電特性不同,用戶的用電模式也各有特色,可預期未來台灣再生能源自由交易還有會更多不同創新商業模式產生,因此如何以自身的用電特性,擬定購電合約採購再生能源,在保障買買雙方權益前提下謀求最大利益,尚需歷經一定的學習過程。本文分析國際再生能源市場發展趨勢、自願性使用再生能源與溫室氣體管理制度鏈結、企業自願性採購再生能源發展及台灣自願性再生能源市場發展機會,供國內有興趣參與自願性再生能源市場企業參考。
中華民國環境工程協會電子報,2018年8月
《電業法》修正條文已於2017年1月26日總統府公布實施,於電業劃分中新增再生能源發電業及綠能售電業,開放綠電直供及轉供,以及再生能源售電業自由買賣。在國內開放再生能源自由交易後,國內綠電市場導向「躉購制度」與「自由交易」並行的雙軌制。由於不同再生能源發電特性不同,用戶的用電模式也各有特色,可預期未來台灣再生能源自由交易還有會更多不同創新商業模式產生,因此如何以自身的用電特性,擬定購電合約採購再生能源,在保障買買雙方權益前提下謀求最大利益,尚需歷經一定的學習過程。本文分析國際再生能源市場發展趨勢、自願性使用再生能源與溫室氣體管理制度鏈結、企業自願性採購再生能源發展及台灣自願性再生能源市場發展機會,供國內有興趣參與自願性再生能源市場企業參考。
中華民國環境工程協會電子報,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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