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再生能源」與「能源自主觀念」的推行,分散式電力系統逐漸受到重視。分散式電力系統是由許多小型模組化的發電系統和對應之配電系統所組成,這些系統大部份設置在電力需求所在地,除了能獨立運作外,也可併聯電力網路。燃料電池、汽電共生、太陽光電、小型風力發電與生質能發電等都可視為分散式發電系統。傳統的電力多是使用化石燃料(煤炭、石油、天然氣),水力及核能發電等大型集中式發電系統所產生,再從供應端透過電力網路長距離輸送後配送至消費端,系統僅能單向傳輸電力(圖1)。這樣的系統有其缺點,例如對輸入燃料的依存度高、溫室氣體和其他污染物對環境的影響、輸配電損失、需要電力配送與交換設備等(新エネルギー技術開発部,2006)。
相較於傳統的電力系統,分散式電力系統有許多優勢。分散式發電系統由於多設置於電力需求所在地(On-site production),可減少電力輸配損失和成本(電力輸配成本約占總電力成本的30 %)(European Commission, n. d.),並可延緩電網電力傳輸負荷成長,延後電力輸配電系統升級或增建的時程。和集中式電廠相比,燃料電池、生質能或燃油發電機等分散式發電系統在發電過程中所產生的廢熱可透過結合熱電共生系統(CHP, Combined Heat and Power),提高系統整體效能。供電中斷時,分散式電力系統則可對家庭或鄰近區域,利用儲存電力在一定時間內持續供電。從電力投資者的觀點而言,分散式電力系統有其誘因,例如較易覓得開發地點,且短期內即可生產電力出售,可較快速的回收投入成本。在資金利用方面,分散式發電系統可視電力需求逐步投入資本,因此在資金的利用效益與風險上都較集中式電廠有利。在自由化的電力市場中,分散式電力的供應者可充份利用電價獎勵條件,提升其競爭力。例如在離峰時購入電力,然後在電力需求高峰時賣出,因此分散式電力系統可視為對於電力價格波動之實體性防範措施。當然,再生能源和其它分散式電力系統(例如燃料電池等)的運用,有助於降低能源進口量及提升電力供應安全,促進能源供應的多元化。
分散式電力系統 - 科技政策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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