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anuary 26, 2019

《自由廣場》Google買再生能源,老闆你呢?

近期Google宣布於台灣購買10MW(千瓩)的再生能源電力,完成Google在亞洲首宗再生能源交易。在此恭喜Google在台灣區朝百分之百使用再生能源的目標邁進,並使台灣樹立亞洲再生能源市場典範。

企業使用再生能源可幫助達到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並可降低傳統電費隨燃料價格波動的風險。國際上企業採購再生能源主要採取(一)再生能源購售電契約附加憑證;(二)直接採購再生能源憑證的方式,以達成企業使用再生能源的承諾。而我國於一○六年修正「電業法」,新增再生能源發電業及綠能售電業,開放綠電直供、轉供,及透過再生能源售電業自由買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一○六年十月公布施行「自願性再生能源實施辦法」,建立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制度。目前國內企業亦已可採取上述作法,透過綠能自由交易方式取得再生能源及憑證,達成企業使用再生能源之承諾或環評要求。而所擁有的台灣再生能源憑證(T-REC)也可應用於盤查度的溫室氣體盤查,或填報CDP、遠見雜誌等國內外企業社會責任評比相關報告。

分析我國再生能源憑證交易與過去綠電認購制度參與者資訊,國內再生能源需求以電腦通信及電子產品製造業、金融壽險業等為主。舉例而言,蘋果公司的資通訊供應鏈,因受到該公司本身訂定漸進式達成百分之百使用再生能源之目標影響,其供應鏈廠商亦感受到使用再生能源壓力。金融壽險業則在國際金融投資領域社會責任投資或永續投資發展趨勢下,著手提高其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增加其企業正面形象。前述行業類別都是優先參與國內自願性再生能源市場的潛在族群。

Google在台灣順利完成再生能源採購,不僅是對於在台灣使用再生能源的肯定,也是對於政府當前綠能政策及台灣再生能源自由交易相關制度的肯定。除了Google外,Facebook位於新加坡的資料中心,也規劃採取百分之百的再生能源電力。相信台灣在再生能源自由交易制度的發展經驗,也可以提供亞洲其他國家參考。在國際一片使用再生能源風潮中,國內自願性再生能源自由市場已經開跑,請問台灣企業「您準備好了嗎?」

(作者為台灣經濟研究院一所研究員兼任副所長)

《自由廣場》Google買再生能源,老闆你呢?

Tuesday, January 15, 2019

《自由廣場》雙軌並進 化解再生能源躉購費率爭議

近期國內再生能源業者與政府間上演躉購費率大戰,戰火不斷蔓延,甚至擴大為中央與地方爭議。不禁要問,再生能源發展除了「錢」還剩下什麼?躉購機制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高於一般電力時,為鼓勵業者投入再生能源發電的政策工具。2017年以來再生能源平均發電成本持續下降,在再生能源發電成本已經達到市電同價的地區,再生能源自由化市場都已經展開。

由於再生能源價格穩定,並可讓企業經濟活動對環境更友善,許多企業正在增加對於使用再生能源的承諾。從國際發展經驗可知,企業買家具有引導新設再生能源實際發展或協助推進再生能源市場潛力。對此各國政府多朝向促進企業投資、健全再生能源自由交易市場發展,做為進一步推升再生能源發展機制及動能。

在2017年「電業法」於我國電業劃分中新增再生能源發電業及綠能售電業,開放綠電直供及轉供,以及再生能源售電業自由買賣。於再生能源需求方面,新設科學園區政策環評書則已要求新設園區內用電大戶需裝設用電契約容量百分之十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或購買再生能源憑證。而修正中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則設定用電契約之契約容量在一定容量以上的電力用戶,應共同參與設置再生能源相關設備、購買再生能源憑證。

假設國內八百千瓦以上用電大戶額外使用百分之一再生能源電力,預估需求量將達約十六億度,約為一百六十萬張台灣再生能源憑證(T-REC)。在國內已經具有如此規模再生能源電力缺口之際,現行躉購機制卻沒有鼓勵再生能源電力進入自由交易市場的獎勵措施,造成國內目前的再生能源「供應荒」。建議再生能源發電案場部分發電進入自由市場申請憑證者,應可適用較優惠的躉購費率,引導再生能源發電業者參與自由化再生能源市場,給予再生能源發展「躉購制度」與「自由交易」雙軌並行的新時代意義。

(作者為台灣經濟研究院一所研究員兼任副所長,台灣智慧型電網產業協會副秘書長)

《自由廣場》雙軌並進 化解再生能源躉購費率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