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電力自由化的發展下,未來用戶自由購電選擇權開放之後,發電業供電給用戶時必須透過輸配電業之輸配電網路來傳送電能,並由電網業者收取轉供費用。由於台灣之電力系統與日本相近,本研究深入了解日本電力事業架構,詳細研究日本開放電能轉供後,其聯網供電費率架構下電網使用成本分攤方式與細則規範。本研究之成果在台灣逐步電力自由化的發展過程中,可提供適合台灣電業環境之電能轉供費率架構及建議作法的基礎,包括電業間電能轉供權責分工、電能轉供費用分攤方式及電網營運下各種成本分攤之歸屬,分攤比例的可能處理原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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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ne 13, 2017
Tuesday, October 20, 2015
美國電力事業與代輸制度介紹及英、美、日代輸制度比較
推動電業自由化為政府既定之方向,台灣行政院已於2015年7月16日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該草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草案明訂,將電業劃分為「發電業」、「電力網業」及「售電業」3大部分、分別管理。電業法施行前取得電業執照的電業,應在施行日起算5年內,分割為不同公司;如有正當理由未能於期限辦理,得申請展延2次,每次展期不超過2年,最終開放代輸完成「廠網分離」1 。發電業依據「電業法修正草案」第二條之規定,係指設置發電廠以銷售電能之事業。由於發電業並無輸配電網路,未來用戶自由選擇權開放之後,供電給用戶時必須透過電力網業之輸配電網路來傳送電力,並繳納代輸費。代輸費率的設計與定價方式對促進電力市場競爭性與創新技術的導入,具有相當的影響。從推動電業自由化進程可知建立代輸制度使自由申設電廠可與用戶在雙方約定的價格下完成交易,並將電力透過輸配電力網配送予用戶,如此將可增加發電業自主選擇用戶與用戶選擇供電來源空間,是開啟電力自由化引入市場機制的第一步。1965年北美大停電後,電力系統的可靠度受到重視,歷經近40年的電力市場改革歷程,美國的電力事業逐漸從管制型市場,發展出與自由型的重建型市場並存。本文將介紹美國輸配電代輸案例,並彙整過去對於英國配電代輸制度介紹2 以及日本電力事業與代輸制度介紹3 之研究內容,進行英、美、日電力事業環境與代輸制度比較,奠定台灣制定代輸費率架構與推動策略的研究基礎。
Wednesday, February 25, 2015
日本電力事業與代輸制度介紹
推動電業自由化為政府既定之方向。現階段電業法修正草案主要涵蓋發電、輸電、配電等三大部門。綜合電業、輸電業及配電業屬公用電業,其中綜合電業及配電業負有供電義務。優先開放發電部門之競爭,開放發電業申設及放寬其售電方式。依據「電業法修正草案」第三條之規定,係指設置發電廠以銷售電能之事業,躉售電能予綜合電業、其他發電業或配電業。由於發電業並無輸配電網路,供電給用戶時必須繳納代輸費透過綜合電業或輸配電業之電力網代輸轉供電能予用戶或自設線路直接供電售予用戶。從推動電業自由化進程可知建立代輸制度使自由申設電廠可與用戶在雙方約定的價格下完成交易,並將電力透過輸配電力網配送予用戶,如此將可增加發電業自主選擇用戶與用戶選擇供電來源空間,是開啟電力自由化引入市場機制的第一步。
日本電力市場過去由具有區域專營權之10家民營綜合電力公司負責提供其營業區域內的發、配、售電力服務。於2000年開始實施,開放「特定規模電氣事業」(power producer and supplier, PPS)之設立,這些電業有自己的發電廠,並兼營售電業務,透過區域電力公司的網路代輸,供電給有選擇權的用戶。日本電規模大於500kW 以上用戶,即可行使用戶購電選擇權,向其他區域電力公司或是PPS業者購電。台灣電力事業發展進程、架構與日本相似,台電公司為我國唯一綜合電業負責提供全台電力,並已開放民營發電業者(IPP)申設電廠,將電力售予綜合電業。本文介紹日本代理輸電制度與推動現況發展供各界參考。
日本電力市場過去由具有區域專營權之10家民營綜合電力公司負責提供其營業區域內的發、配、售電力服務。於2000年開始實施,開放「特定規模電氣事業」(power producer and supplier, PPS)之設立,這些電業有自己的發電廠,並兼營售電業務,透過區域電力公司的網路代輸,供電給有選擇權的用戶。日本電規模大於500kW 以上用戶,即可行使用戶購電選擇權,向其他區域電力公司或是PPS業者購電。台灣電力事業發展進程、架構與日本相似,台電公司為我國唯一綜合電業負責提供全台電力,並已開放民營發電業者(IPP)申設電廠,將電力售予綜合電業。本文介紹日本代理輸電制度與推動現況發展供各界參考。
英國配電代輸制度介紹
電力從發電後經由輸送網絡送至用戶進行使用,大致可區分為發、輸、配、售、用五個環節;發電階段指的是各種不同發電技術的發電來源,包括火力、核能、再生能源等發電業者(Generators)。輸電與配電階段為電力從發電端輸送至終端用戶的兩個環節,輸送特高壓電力的電力輸送系統為輸電網絡(Transmission Network),大型的發電業者與用戶(如鋼鐵或煉油業者)會直接連結至輸電網絡;配電網絡(Distribution Network)則是輸電網絡的延伸,高壓電力經過轉換為低壓電力後,透過配電網絡進行輸送;連接至配電網絡的通常為電力供應商或小型的發電業者(以小型再生能源為主,或汽電共生業者等)。電力送達至終端用戶之前還會經過售電環節,負責販售電力予終端電力用戶的電力供應商(Supplier)會根據終端用戶對電力的需求向發電業者購買電力。最後的用電階段則是指終端用戶對電力的實際使用階段。
配電服務是將電力傳送給用戶端的各項必備服務中的最後一環。近年來由於各國為提高電網安全、使用效率與再生能源運用,鼓勵用戶設置分散式發電設備,並參與電網運作。配合此電力系統發展方向,配電公司多規劃配電系統電力代輸服務,讓更多分散式發電設備可參與電力市場。配電系統電力代輸服務之輸電系統營運商針對營業區域內擁有獨立設置發電設備或氣電共生設備者,將這些設備併聯至其配電系統,並將所發出之電力配電至其營業區域內或營業區域外,參與電力批發市場交易或將電力零售予用戶。英國電力事業歷經20年的發展歷程,在發電部分已經建立了競爭市場(Competitive),供應端(Supply)也建立了自由化的市場(Liberalize),相關電力事業制度已相當完善。本文將介紹英國電力事業發展概況、電力代輸市場管制措施、配電代輸事業運作現況與費率計算方式,提供各界參考。
配電服務是將電力傳送給用戶端的各項必備服務中的最後一環。近年來由於各國為提高電網安全、使用效率與再生能源運用,鼓勵用戶設置分散式發電設備,並參與電網運作。配合此電力系統發展方向,配電公司多規劃配電系統電力代輸服務,讓更多分散式發電設備可參與電力市場。配電系統電力代輸服務之輸電系統營運商針對營業區域內擁有獨立設置發電設備或氣電共生設備者,將這些設備併聯至其配電系統,並將所發出之電力配電至其營業區域內或營業區域外,參與電力批發市場交易或將電力零售予用戶。英國電力事業歷經20年的發展歷程,在發電部分已經建立了競爭市場(Competitive),供應端(Supply)也建立了自由化的市場(Liberalize),相關電力事業制度已相當完善。本文將介紹英國電力事業發展概況、電力代輸市場管制措施、配電代輸事業運作現況與費率計算方式,提供各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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