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23, 2019

台灣自願性再生能源市場

由於再生能源等潔淨能源科技對於企業已經可提供例如環境效益、價格穩定等各式各樣的利益,在新市場中對於購買再生能源的興趣正在興起。許多於不同國家擁有設施及供應鏈的大型企業對於透過既有電網採購再生能源感到興趣,國際上許多企業也正在增加對獲取再生能源的承諾。企業買家具有引導新設再生能源實際發展或協助推進新興或成熟的再生能源市場潛力。此趨勢驅動下,各國政府也開始構思建立再生能源自由交易市場,促進企業投資,做為進一步推升再生能源發展機制及動能。

我國於2017年1月完成《電業法》修正,開放再生能源自由交易。2019年4月立法院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確立國內再生能源市場「躉購制度」與「自由交易」的雙軌運作方式。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2017年10月公布施行「自願性再生能源實施辦法」建立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制度後,台灣再生能源市場機制已經啟動。本文將介紹企業自願性使用再生能源發展趨勢及案例、企業永續發展價值體系與再生能源鏈結機制、台灣企業自願性取得再生能源機制及市場發展機會供各界參考。



企業永續發展價值體系與再生能源鏈結機制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