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具有天然的二氧化碳地質封存資源優勢。以海域而論,依歷年學者之研究,至少包括桃園-新竹海域盆地、台西盆地、雲林嘉義外濱3處海域。若依照IEA於2021年提出全球淨零排放路徑里程碑之建議,至2040年應淘汰所有未減排的燃煤與燃油電廠。因此,除了大規模增加再生能源使用外,未來臺灣若要建構去碳能源系統,勢必需導入碳捕捉與封存技術,以達到淨零轉型。
有鑑於再生能源憑證實際運作機制,當消費者之電力來源為火力電廠時,火力電廠導入碳捕捉與封存技術後,若可有效去除化石能源燃燒所造成溫室氣體排放量,則電廠所產生的電力可視為無碳電力(Carbon-free Power)。未來若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
規範對象擴及至複雜商品或間接排放,建立無碳電力憑證機制可將導入碳捕捉與封存技術電廠價值鏈外溫室氣體減量轉換成價值鏈內溫室氣體減量,促進淨零正向循環經濟。
經濟部標準、檢驗與計量雙月刊, 7月號,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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